據媒體報道,近日,浙江大學黨委常委、副校長褚健因經濟問題,被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立案調查,這是繼四川大學副校長安小予之後,又一個被調查的部屬高校副校長。
  輿論對高校接連爆出腐敗案頗為不解,好歹大學是教育和學術之地,即便有貪腐,也不該這麼嚴重。殊不知,大學本就有正廳或副部的行政級別,校領導的首要身份是官員。與社會輿論認為高校應該“純凈”相反,如果缺乏對校領導行政權力的制約,大學的貪腐可能更隱蔽,甚至以教育和學術的名義使貪腐看起來更加“名正言順”。
  比如,不少大學的校長既被認為是教育家,同時又是著名學者,還擁有副部、正廳的行政級別;多年前,還有校長擔任校企董事長,可謂橫跨四界,身擔多職。樂觀來看,這是能者多勞;但從現實出發,這更是權力通吃、利益均沾。行政領導利用手中的權力,可以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:既可憑藉教學成果獎入選國家教學名師,謀求教育利益;又可申報院士、擔任首席科學家,享受副部、正廳待遇,謀求學術利益。
  這尚且是“合理合法”的待遇,有的行政領導對此仍不滿足,便用手中的權力,介入學校的招生、財務、基建、後勤等領域,尋租腐敗。教育部曾反覆發文要求高校把好招生關、財務關、基建關、後勤關,可效果甚微。
  行政權力過大,缺乏制約,才是貪腐的根源。浙江大學副校長一案,被疑與其開辦公司侵吞國有資產有關,教育部多年前曾要求高校清理校產企業,理清校企關係,但不少高校一直未理清。缺少了明晰權責、約束權力的過程,高校貪腐才屢禁不止。
  在筆者看來,約束行政權力,關鍵在於建立現代大學制度,實行校長職業化、高校去行政化、學術自治以及教授治校。具體來說:改變現有的行政決策模式,高校由大學理事會自治,避免學校行政為先;改革校長任命機制,實行校長公開遴選;取消學校行政級別,讓學校回歸到純粹的教育和學術機構;在校內使行政權和學術權分而治之,行政不得干預教育和學術。
  對於建立現代大學制度,推進校長職業化、去行政化,我國政府層面已有統一認識,《國家教育規劃綱要》對此有明確描述,遺憾的是,實際推進仍十分緩慢。高校接連爆發腐敗案再次敲響警鐘:必須加快推進改革,否則貪腐會嚴重傷害大學的肌體,敗壞大學公信力。
  (熊丙奇,教育學者,海外網專欄作者)
(編輯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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