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 議論風生
  當地政府或許跟“噴毒”行為沒直接關係,可正因其截留補償款,才導致矛盾向下積壓,在這點上,它當為不當的行政作為擔責。
  昨天的兩條熱點新聞都與“毒”有關,一個是知名導演和知名編劇因吸毒被抓,一個是山東聊城的“徵地毒氣戰”。據新京報報道,6月18日到23日的六天內,山東聊城固均店村有十餘位村民三次遭人為毒氣攻擊,這疑與當地徵地糾紛有關。對此昨日當地警方回應,經查實該案系聊城開發區蔣官屯村民李某某(系施工方人員)所為。
  這起事件引起廣泛關註的一個重要原因,是手段惡劣,聳人聽聞。根據目前情況看,朝村民噴射“毒氣”的行為,可以證實並非臨時起意,而是蓄謀傷人,而行凶者“施工方人員”的身份,及“六日遭噴毒氣三次”等細節,也昭示著背後複雜的利益糾葛。而這糾葛,跟當地清淤築堤工程有關,不涉及開發商,涉事雙方系工程施工方及阻攔施工方,均是當地村民。
  鄉鄰之間挾恨較勁,一方阻攔施工,一方報複性地用“毒氣”噴人,本質上都偏離了理性渠道。應看到,近年來民眾間起摩擦,已成許多徵遷糾紛的矛盾關係新轉向。典型的如廣州楊箕村的“釘子戶”拉鋸戰,它也被稱作是“百分之九十九對百分之一的拆遷”。問題是,既然是村民間的博弈,為什麼不是通過理性溝通、和氣談判,而是一步步被逼向“下游”,乃至訴諸暴力?
  可以肯定的是,無論如何,向他人噴“毒氣”都屬惡劣行徑,都應予以譴責,並依法追責。但也要看到,僅對當事作歹者依法懲處,仍難解決背後集結的深層矛盾。在該案中,涉事矛盾雙方實質上是處在環環相扣的因果鏈的“下游”:涉事村民之所以要阻止防汛築堤工程施工,起因是賠償款被扣留;而扣留這筆錢的,並非包工頭自己,而是當地開發區政府,後者將這筆錢給了區財政局下屬的公司用以做理財項目。
  儘管當地政府或與“噴毒”行為沒直接關係,可正因其截留補償款,才導致矛盾向下積壓,並最終在村民間爆發。在此過程中,當地政府顯然沒理由做“甩手掌柜”,而應承擔重要責任。再者,除了扣留補償款,當地另兩個項目在徵地過程中也涉嫌偽造村民簽名等,這也表明,當地有關部門並未把相關村民當做權利主體,而是架空其權益。而這些也導致矛盾引子處於一點即爆的狀態。
  噴毒事件,堪稱因徵地糾紛導致的底層互傷極端案例之一。它是地方政府不當作為的“外力”與博弈失序的共同結果,也是給地方政府敲響的一記警鐘:如果動輒讓亂作為成為基層矛盾惡化的誘因,而不是主動化解,那麼,這類惡性事件不會是孤例。而從源頭上避免此類事件,唯有依法行政,尊重民眾的合法權益。
  □新京報評論員 高明勇
  相關報道見A15版  (原標題:“村民毒氣戰”,地方政府沒理由當“甩手掌柜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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